1.体系概述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持续发展,印度尼西亚(以下简称“印尼”)政府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也逐步增大。目前印尼的知识产权体系主要包括专利、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识、版权等诸多类型。在专利保护方面,其首部专利法颁布于1989年,后历经多次修订。最近的一次修订是在2024年10月28日颁布了针对2016年《第13号专利法》的修正案,旨在促进创新、改善专利程序以及调整专利法规。
印尼的专利保护系统包括发明(Patent)、简易专利(Simple Patent)及外观设计。
2.网站地址
https://www.dgip.go.id/
3.申请语言
印度尼西亚语
4.专利类型及有效期
(1)印尼发明专利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20年。
(2)简易专利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10年。其性质类似于中国的实用新型专利。
(3)外观设计保护期是为申请日起10年。
5.申请途径
(1)发明申请途径有巴黎公约和PCT申请。
巴黎公约:自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向印尼知识产权局直接提交申请。
PCT申请:自最早优先权日/国际申请日起31个月进入印尼国家阶段。
(2)简易专利申请途径有巴黎公约。
巴黎公约:自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向印尼知识产权局直接提交申请。
(3)外观设计申请途径有巴黎公约。
巴黎公约:自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内向印尼知识产权局直接提交申请。
6.申请文件
(1)申请人英文名称及详细英文地址。
(2)发明人英文姓名及详细英文地址。
(3)申请文件:印尼语文本的摘要、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PDF及JPG格式)。
7.手续文件
(1)权属声明:发明人签署的权属声明,提供扫描件即可。
(2)申请权声明:如申请人与发明人不一致,需要提供发明人签署的申请权转让声明,提供扫描件即可。
(3)委托书:提供扫描件即可。
(4)优先权证明文件:提供优先权信息及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扫描件。印尼不适用DAS途径。
(5)企业资质证明:如申请人属于小微企业。
8.重要时限
(1)巴黎公约:发明及实用新型自最早优先权日12个月。外观设计自最早优先权日6个月内。
(2)PCT国际申请:自最早优先权日/国际申请日31个月进入印尼国家阶段。
(3)实质审查请求:
发明申请的实质审查请求自申请日起36个月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简易专利的实质审查请求应与新申请同时提交。
(4)审查意见答复:答复期限一般为3个月,可申请延期2个月。
(5)Appeal: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请求复议。
9.基本费用
10.审批流程
11.特殊事项
(1)权利要求:简易专利权利要求仅限于一项独立权利要求,而发明对权利要求数量没有限制。
(2)加速程序:目前可以采用三种途径加快审查进程:
东盟专利审查合作(ASPEC):ASPEC即申请人可以利用某个东盟成员国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检索和审查报告,来对应加快另一个东盟成员馆知识产权局的审查进程。
专利审查高速通道(PPH):PPH目前与日本开展了合作计划。
印尼与新加坡合作CS&E计划,2025年1月开始实施。
(3)异议程序:发明申请自申请日起18个月内公布(公布期6个月),简易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14日内公布(公布期14天)。在公布期内,任何人都可以针对该专利申请向知识产权总局提出书面异议。外观设计申请公告期为3个月,任何人都可以在公告期内提出书面异议。